徐匯校區停車場管理製度
(試行)
從徐匯校區師生的安全角度出發,為了規範機動車輛駕駛員及隨從人員(以下統稱停車人)的停車行為,維護公共停車秩序🧖🏻、保障學校和停車人的合法權益,特製定徐匯校區車輛管理製度🧝🏻♂️。
第一條、車輛進出學校須慢速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小時。
第二條🚵🏼♀️、車輛進校後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服從工作人員指揮♉️,嚴格按照公共停車場設置的安全警示標誌、交通標誌、指示標誌和標線規定的要求,將車輛有序停放到指定泊位🤽🏿。
第三條、停車人離開停放的車輛時,應當關閉車輛電源,拉緊手製動器、關鎖車輛門窗,隨身攜帶貴重物品🧑🏼🚒;載貨車輛應當自行采取夾固、防盜、防雨🏓、防潮等措施。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車人不得將車輛駛入學校停車場👷🏽♂️:
1、無車輛號牌或者無車輛有效移動證明的🔢;
2👳🏽♂️、裝有爆炸、易燃🤖、毒害、腐、放射性等危險貨物及其他違禁物品的;
3、拒絕進場登記和安全查驗或者酒後駕車的;
4、製動失靈、漏油等嚴重影響安全的故障車輛🕜。
第五條、應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維修與維護。
第六條、職工申請免費停車✶,應向學校安全保衛處提交申請👲🏒,批準後交應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錄入停車系統。
第七條☕️、職工終止停車的👰🏻,須及時到學校安全保衛處辦理終止免費停車手續。
第八條🏚、收費標準:
1🕌、學校公車、在職教職工私家車7座(含7座)及以下😦📕,由學校安全保衛處審核登記後通過車牌自動識別系統進入校園,免收停車費;
2👩👦👦♙、經學校同意在校從事合作、服務等工作的外單位車輛(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由徐匯校區管委辦統一辦理登記對應額度的車輛,通過車牌自動識別系統進入校園🎤,免收停車費🦶🏻,其余車輛按社會車輛收取停車費;3📭、校級公務來訪車輛,由徐匯校區管委辦發放免費票證免收停車費;
4👷🏼♀️、各協作單位和科技園入駐單位工作人員經向協作部門申請,經批準後的車輛收費按300元/輛/月收取👰🏼♂️。一次性繳費滿6個月的,按240元/輛/月收取,減免1個月。
5🤙🏽、各學院外聘上課教師由學院按學期預估車次,報上海應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備核後免收停車費。
6、學生私家車輛由上海應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審核登記後通過車牌自動識別系統進入校園,分全日製和非全日製學生車輛兩種。優惠辦法如下🧖🏻♂️:
(1)全日製學生車輛,停車收費300元/月🏂🏼,每學年按8個月計算;
(2)非全日製學生車輛🌥,停車收費450元/月,每學年按8個月計算;
7🧑🏽🚀🧑🏽⚖️、通訊、搶險、消防等工程車及其他特種車輛🧑🏼🚀,經安全保衛處批準👇🏻,4小時內免收停車費,超出時間按4元/小時收費;
8、其他社會車輛,統一按照上海市徐匯區市政和水務管理署相關規定收費標準進行收費:4元/小時,超過8小時為32元/天。
第九條、停車人不得損壞停車設施、設備,嚴禁在公共停車場內吸煙、使用明火💨、試車、亂扔垃圾。
第十條、停車人在公共停車場內需要進行臨時裝卸作業的,應當征得工作人員同意,並在工作人員指導下進行♏️。
第十一條、停車人對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停車計時收費等方面有意見的◻️,可以向公共停車場領導或有關主管部門投訴。不得將車輛堵塞通道影響公共停車正常秩序。
第十二條👨🦳、違反本管理製度,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擾亂公共停車秩序、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本管理製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管理製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應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